準備入住時所需之文件: 一、 請家屬將長輩病歷摘要及法定傳染病檢驗報告傳真至本中心。 病歷摘要:請至長輩常就診醫院(地區醫院以上),掛號後請醫師開立,如有二間以上就診醫院請分別開立。 檢驗報告:檢驗梅毒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、愛滋病、肺結核、桿菌性痢疾、阿米巴痢疾、血液、尿液、生化、x-ray可至醫院或各地衛生所檢驗。 二、 中心收到傳真後,評估是否合乎入住條件。 三、 合乎入住條件者,中心將電話聯繫確認訪視時間。 四、 訪視完成後,與家屬討論入住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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